监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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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月31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立足提高证券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总结和巩固近年来证券公司监管经验和改革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完善证券公司监管基础制度,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明确合规审慎、归位尽责的监管导向,引导证券公司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回归行业本源,提升专业能力,补齐功能短板,走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本次修订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兼顾法规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立足补短板,不改变《条例》总体框架结构。二是坚持强化监管、有效监管,落实简政放权、管少管好,提升监管效能。三是统筹好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为监管转型和行业创新预留空间。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龙星化工(002442.SZ):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问题,被责令改正
3月29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北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与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4月开始由刘红山实际控制,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的弟弟;公司2019年至2021年与上述两家运输公司发生运输交易金额(合并计算)分别为2641.76万元、4311.56万元、5140.2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未将上述两家运输公司认定为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维维股份(600300.SH):因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
3月27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7月,公司与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徐州维维盛通新消费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22年8月30日,该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但公司未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该基金完成备案登记时披露此项重要进展。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宋都股份(600077.SH):因信披违规、公司独立性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收警示函
3月2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未披露2021年至2022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的大额关联资金往来;二是公司未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之间的关联交易;三是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过有关决策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公司对重大对外投资进展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是公司独立性及财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宋都股份、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郑羲亮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马股份(002122.SZ):因信披不准确等问题,收警示函
3月29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兴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兴法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遗漏一致行动人信息;二、未及时披露持股变动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兴法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创意信息(300366.SZ):业绩由预盈到亏超2100万,公司及董事长等三人收警示函
3月2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陆文斌、何文江、刘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2年1月1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000万元至4500万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172.74万元。
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神驰机电(603109.SH):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被责令改正
3月29日,神驰机电公告,公司重庆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艾纯、李玉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重庆证监局对神驰机电下发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对时任董事长艾纯、时任监事李玉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7月8日,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称拟向248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进行股票激励。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称实际向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合计200人进行股票激励。但公司前述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有25名激励对象非公司员工,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
中信建投(601066.SH):因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不规范等,收警示函
3月2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对经纪业务创新管控不足,未及时制定、完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的相关制度,对员工执业规范性、合作方声誉风险管理有待加强。此外,还发现公司存在对分支机构员工行为和业务资料存储管理不到位、对子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点识别不充分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东方财富(300059.SZ):因未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被责令改正
3月31日,西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信息系统升级论证测试不充分、未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问题。
依据《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责令公司对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妥善处置此次事件引发的投资者诉求。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充分了解系统架构及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研发、测试、上线、升级变更及运维管理,完善应急预警、处置、报告机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爱建证券:重庆某营业部员工委托他人招揽客户,收警示函
3月31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沈桂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经查,发现沈桂超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火炬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八项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沈桂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江海证券:因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存在多项违规,收警示函
3月31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年,公司在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中,存在以下事实:在复核评估公司工作过程中,未对重要评估依据进行审慎核查,未能发现评估公司实际使用的统计口径与《评估说明》中相关表述不一致,也未能发现评估公司对预测期内营运资本增加额计算错误,统计口径和计算错误问题导致评估值被高估,但公司在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发表了“评估结论公允、合理”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基金/投资公司
湖南伟大股权:因在私募基金管理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3月28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在私募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公司将部分私募基金财产投资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项目。
3.公司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湘联控股:因存在部分档案资料遗失等多项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3月28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湘联控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在私募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档案资料遗失。
2.部分投资者的收入证明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3.公司与投资标的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中约定债券补差费用,明确了年化收益率。
点牛优选:因变更业务场所未向证监局报告,收警示函,董事长等被谈话
3月28日,山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点牛优选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西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业务场所由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2座2-1座01层101-2变更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科技街丹阳大厦1805室,但迟至2023年1月31日才向我局报送相关报告材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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