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如下:在合同实务中,要注意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2、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3、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4、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
5、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6、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价目表的、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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