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确定面向辛集镇八角汪村、北左泉村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相关资料图)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本镇八角汪村、北左泉村: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4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4.户籍在本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五)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已经就业的、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已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人员)、乡镇 (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 (社区) 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日期为4月19日-4月20日
2、报名地点:有招聘计划的村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村、镇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户号页、索引页 本人户口单页)复印件、各2份;是残疾人的同时出具残疾证;《沂南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2份。
(二)民主评议。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村两委委员、党员、村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乡镇审核公示。村组民主评议后,将拟聘用人员报镇政府审核后,在本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公示期满后,镇人社所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
四、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及薪资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有:1.公共管理类: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扶贫资产管护等。2.社会事业类:养老护理、扶残助残、劳动等。3.社会治理类:乡村网格管理、基层调解、扶贫动态检测等工作。
乡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600元,城镇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岗位补贴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为乡村公益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人员上岗前,村组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各村组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监督管理。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村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9-3541001,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39-3541002。
本公告由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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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原标题: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nan.gov.cn/info/7126/132485.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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