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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3年7月4日12时起,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7月3日7时至4日7时,我市大部地区出现阵雨或雷雨,强降雨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地区。万州区长滩雨量站最大降雨量253.4毫米,达特大暴雨;巴南区、江津区、綦江区、南川区、长寿区、涪陵区、忠县、万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巫山县、石柱县等13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的95个雨量站达大暴雨。
据市水文总站监测,受降雨影响,7月3日8时至4日8时,江津区驴子溪、笋溪河、棊江通惠河、清溪河、涪陵区油江河、奉节县甲高河、朱衣河、万州区五桥河、磨刀溪、建南河等10条河流超警戒水位;其中江津区笋溪河、万州区五桥河、奉节县朱衣河等3条河流超保证水位;还有奉节、南川等75条中小河流出现1至8米涨水过程。4日9时,市水利局已把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相关区县及部门密切关注雨水情,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内涝、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加强对水库、桥梁等涉水工程的巡查排险,严防次生灾害发生;重点关注山洪、地灾、客运交通、地下空间尤其是地铁等重点区域,落实分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风险管控机制,必要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避险;要强化值班值守,前置队伍力量,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按照市防指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记者:崔曜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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