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浙江宁波,一名男子进银行对工作人员说,需要取款2.5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求例行询问取款用途时,男子被问得不耐烦,称要将钱分批取出,一次就取一元钱。最后男子看到工作人员委屈哭了,才把2.5万元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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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目击者称,工作人员询问取款用途,是银行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主要是防止受到诈骗。男子认为钱是自己的,取钱时还问这么多,有点不耐烦。此事之所以受到关注、引起热议,主要原因是,类似一幕在生活中很多见,只是没有升级到“储户1次取1元逼哭柜员”的程度。
对于此次事件中的银行工作人员,不少网友以同情的心理来看待。无论是被储户误解,还是被储户如此刁难,对尽职尽责的银行工作人员而言都不免感到委屈。网友同情弱者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而事件中的男储户,以“1次取1元”方式故意难为银行工作人员,难免受到批评。
但在这起事件中,真的全是储户之错吗?从道理上讲,存于银行的钱,是储户个人资产,储户想取就取,想取多少就取多少,完全是个人自由。银行无权干涉储户取款自由。在此次事件中,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取款用途,给储户带来“干涉取款自由”的印象,储户反感也不算意外。
从法律角度看,无论是《储蓄管理条例》还是《商业银行法》,均规定商业银行(储蓄机构)办理个人储蓄业务时,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其中的“存款自由”是储户的基本权利,银行无权进行干涉。即储户不满银行做法有法律依据。
也有人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做法没有错,询问取款用途既是防止储户被骗钱,也是履行有关职责。不可否认,有关部门曾印发文件,授权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储户取款用途,但是,文件规定银行询问储户取款用途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达到规定的取款数额才能询问,不能随意询问。
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印发、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用途。
而在上述事件中,男储户只取款2.5万元,远没有达到单笔5万元以上标准,那么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其资金用途,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这究竟是涉事银行私自调整标准,还是该银行工作人员不了解有关规定?不管怎么说,银行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标准询问取款用途,错在银行自身。
如果说该储户有错,主要错在没有换位思考,心胸略显狭窄,还存在报复心理,这是不可取的。其实,该储户可以讲道理、摆法律、亮政策,以捍卫自己拒绝说出取款用途的权利。但若涉事银行严格按照法律和上述办法规定操作,“储户1次取1元逼哭柜员”这一幕也不会发生。
希望所有银行或者银行工作人员,在落实上述办法时,都能按取款额度规定标准询问取款用途,并向储户做好解释工作。
作者: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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